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晓霖)4月30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组织会前学法。会议集体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桂银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并就我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要认真学习《条例》有关规定,深刻理解各项内容,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区司法局要适时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有效提升业务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