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莹洁)为了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满足基层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联络员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按照上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建立了15个规范、标准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办公场所,有专门的办公室,挂法律援助工作站门牌,方面群众来访,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等。
二是注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队伍建设,每个工作站选派1-2名业务强、爱岗敬业的法律援助联络员,认真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公众法律咨询,进行非诉讼调解;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批。
三是建立以工作站为中心的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建立了村、居委会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村级联络员为核心的法律援助宣传队伍。(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