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玮 孔霞)暖阳催生万物苏,碧波吻岸报喜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取得一个又一个战果,人们纷纷加入复工复产的大潮,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增添了新的渠道。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无缝对接,切实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4月21日,山东省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在该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揭牌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张忠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春,威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元敬,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傅世涛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人民调解员等40余人共同见证了调解委员会的成立。
据悉,调解委员会是经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威海市司法局研究同意,由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发起成立,并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上午9时许,揭牌仪式正式开始,张忠强、黄明春、李元敬、傅世涛共同为调解委员会揭牌。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张村法庭,听取法庭建设及知识产权案件审结情况的介绍,并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的座谈会。环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伟在主持会议时介绍,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行业性非诉讼调解组织,是加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有益尝试,弥补了长期以来威海市非诉讼调解组织没有专业的、综合的知识产权行业性调解组织的短板,将为威海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
随后,傅世涛在发言中表示,自机构改革后,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知识产权行政职能,并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履行知识产权服务职能。一年多来,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国际合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2019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555件,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237件;万人拥有发明专利量11.46件,新增商标注册10975件,总量突破4.18万件,多项知识产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与仁川签订《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备忘录》,建立威海仁川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项目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全年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8起,查扣侵权商品2000余件,有力地保护了知识产权。今天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们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实际行动,对于贯通人民调解、行政裁决和司法审判等多个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促进知识产权社会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形成合力,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意义重大。接下来更重要的是要投入到实际运行中,进一步建强人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能力;切实搞好宣传,尽快让更多的创新主体了解新的调解渠道;配套完善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李元敬则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六个坚持”,坚持规范运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调解、坚持中立立场、坚持协作联动、坚持智慧调解。李元敬表示,威海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和市场监管局的协调、沟通,共同加强对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调解能力。
黄明春在座谈中表示,法院要为调解员学习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切实用好诉调对接机制,坚持依法公正、自愿调解、高效便民原则,各方通力合作,力争在诉前消弭隔阂,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机构改革以来山东省第一家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行业调解组织,为全省知识产权非诉讼调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闯出了新模式,在全省知识产权领域是引领之举、创新之举,非常值得推广和学习。”张忠强说道。
与此同时,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首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张村法庭举办。人民调解员、山东恒达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张琦参加培训后表示:“作为调解委员会首批人民调解员,深感身上责任很大。今天的培训让我加深了对调解员职能的认识,增长了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知识,在今后的调解中,我将运用所学知识为知识产权当事人提供满意的调解。”
为了增强人民调解员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调解的感性认识,培训结束后,举行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调解的现场观摩活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张村法庭副厅长褚衍文表示:“调解委员会是威海市在知识产权行业领域设立的第一个人民调解组织,是率先在省内地级市层面设立的知识产权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它成立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免费为有纠纷的双方提供心平气和的调解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也大大减轻诉讼的压力。今天调解的18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都达成了调解协议”。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袁传杰表示,下一步,调解委员会将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建强用好这个平台,持续畅通这条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积极预防和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让每一次调解都彰显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当事人都抚平侵权创伤,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