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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法院:涉疫情案件实行“类案专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田帅)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行涉疫情案件“类案专办”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
 
  该院成立涉疫情案件审理领导小组,成员涵盖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层面的员额法官,专门负责涉疫情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加强涉疫情案件组织领导的基础上,该院积极启动涉疫情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拟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的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推进办案质效提升。在办理涉疫情案件过程中,对于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存在争议的,启动领导小组成员会商机制,必要时强化内外沟通,畅通程序流转,促进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并向政法委、上级部门汇报、请示,确保涉疫情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
 
  与此同时,该院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范围。领导小组成员尽快熟悉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案件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法律知识储备,学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法官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受理涉疫情案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分析、研判、审理,做好工作日志,形成规范性文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做到专项工作,专门处理。(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