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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推行“普法+”,助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贵珍)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二个国家“宪法宣传周”。为了加快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全面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不断打造核心品牌,深化重点人群普法,拓展普法方式,推行“普法+”模式,助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打造全民普法大格局。
 
  一、“普法+开幕式”,开启预热模式。12月2日上午,兰陵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等四十余家县直单位在县塔山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19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幕式。活动期间共设置法治宣传咨询台12处,宣传展板30余幅,发放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单页3000余份,七五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二、“普法+活动”,增强普法亲民性。12·5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期间,组织普法志愿者们到开阳社区,悬挂宪法横幅、摆放宪法宣传展板、分发宪法宣传单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共发放宪法宣传资料500余份;到驻地部队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日活动,把宪法法律知识送到官兵手中;组织普法志愿者到部分县直机关和乡镇政府开展“送法进机关主题日”宣传活动,共计向各机关单位赠送相关普法资料200余份。
 
  三、“普法+文件”,强化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全面推进落实“3W”普法责任制,出台《兰陵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四、“普法+网络”,提升普法广泛性。借力“兰陵县司法局”、“兰陵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司法动态,采集百姓身边案例,传播法治正能量;发挥好临沂市电视台《平安临沂》、《百姓调解》和兰陵县电视台栏目的影响力,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员与市民连线讲法;实施“法治宣传全覆盖计划”,在核心街区、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法治宣传横幅,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