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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郑法伟)11月19日,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洪旭主持召开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开展政治督察、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市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邹志敏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市政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杨洪旭要求,全市政法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决定》,组织开展政法系统大调研活动,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推动政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要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维护安全稳定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杨洪旭指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关注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农村揭干、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落实好“三不限、三重新”原则以及“双交办、双包案”、初信初访首办责任、领导约访下访等工作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持续向好。
 
  要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要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保持严打严管高压态势,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社会治安重点部位整治,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管控措施,防范严重精神病患者重大案(事)件发生,切实解决好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要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三打、三治、三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依法一律予以废止;坚持刀刃向内,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各种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改进方式方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在营造法治环境上创出自己的品牌。加强协作配合,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执法司法保障。加强与国资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畅通政法机关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渠道,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杨洪旭强调,要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工作底线。强化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执法司法环节的制度建设,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等问题发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准确把握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结合实际,优化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推动诉讼制度和政法公共服务改革,健全政法职业保障体系,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确保收到实效。(山东省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