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稳山 田琨)山东省青岛海事法院成功通过互联网审理一起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被告诉讼参与人在上海参加庭审并在庭审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当庭展示了远在以色列的涉案货物现状,有效破解了影响该案审理周期的域外取证难、公证认证耗时长等难题。这是该院首起通过互联网办理涉外案件。
该案于2019年7月9日通过网上立案,原告沂水县某木业有限公司诉称,2018年11月,其委托被告上海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以色列出口一批木材,被告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后一直未提供正本提单。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因被告违法向以色列买方交付货物导致原告无法收回货款,遂将被告诉至青岛海事法院,要求其赔偿110余万元损失。但被告辩称,货物因产生高昂目的港费用已被其留置,并未交付给买方,且原告已收到了货款。
“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已收到货款、被告是否已向收货人交付货物这两个问题上,而证明涉案货物在以色列的存放现状是案件的关键。通常这类境外证据需要被告到以色列调取有关证据并进行公证认证,花费时间一般在两三个月甚至更长,调查取证的费用也很高。”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审判监督庭庭长王爱玲介绍说。“鉴于近日我院已建设了互联网法庭,为提高审理效率、方便快捷地解决本案纠纷,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我们决定通过互联网审理该案,由被告当庭通过远程视频现场展示涉案货物在以色列的存放状况。考虑到以色列与国内存在6个小时的时差,庭审安排在下午3点进行。”
10月29日下午3时,青岛海事法院互联网法庭内,案件合议庭准时宣布开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诉讼参与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庭审。因这次网上庭审是第三次开庭,合议庭在前两次开庭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法庭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补充提交的证据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音像同步传输,高清大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各方的视频画面,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持续了近2个小时。庭审中,被告在上海与远在以色列的工作人员连线,通过互联网远程向法庭清晰展示涉案货物现状,合议庭和双方当事人就相关问题直接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货物是否已完成交付、货款是否已经收回等关键事实得到确认,为案件公正高效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承办法官表示,通过互联网审判,有效破解了这起案件需要横跨亚洲东西部到以色列调取证据等难题,同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尤其减轻了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奔波上海与青岛之间的诉累;庭审中对本案进行了网上调解,庭后还将继续调解,调解不成将尽快择期宣判。
该案是青岛海事法院推进互联网技术与海事审判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互通的便捷优势,提升审判质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尝试。互联网审判让地域和时间不再成为参与诉讼的限制。下一步,青岛海事法院将加大网上审判、网上调解等工作力度,结合海事审判实际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和办案模式,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省青岛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