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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中院发布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纪寒 尹晓宁)10月30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山东省滨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在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上,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意见中着重对产权保护进行了规定。在审判中,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类借款、融资纠纷,支持多渠道融资,严厉打击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切实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重大疑难、新型复杂案件,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妥善审结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如齐星集团破产案、侨昌集团重整案等。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审理了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嘴猴”系列案、青岛啤酒商标侵权案等案件,保护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去年以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00件,审结涉及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的各类案件389件。
 
  审判向司法体制改革要“效益”。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审判机制,增强保护审判效能。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我市开发区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审判中法官的主体地位,规范院长、庭长的管理权限,用合议庭自主签发裁判文书取代层层请示、逐级审批的制度,实行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团队化运行,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团队,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