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沈焕平)“事故发生仅3天,已经案结事了,被告当庭过付给我医疗费600元。”8月21日,在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原告夏某某为道交一体化这种高效的办案模式点赞。据悉,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建成启用首日,司法确认3起案件,初见成效。
据了解,在东阿县文化街,骑电动车的夏某某与骑电动车送孩子的张某某相撞,怀孕7个月的夏某某摔倒在地,到医院检查无碍,后经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调解员调解,张某某赔偿夏某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600元,并当庭过付。
“一个上午,调解3件案子,说得嗓子都冒烟了,不过是真快啊!”刘中华作为该院已退休的法官被重新聘为调解员,他感慨地说:“我退休了,可是还能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群众服务,为此感到很荣幸。”
据悉,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目前由1名法官+1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运行模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出警定责,随后将有关资料直接导入平台,引导当事人至法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在线申请一键理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理赔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线上或线下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予以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法官孙绪田表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量大面广,当事人矛盾尖锐,赔偿金额很难达成一致,从事故发生到案结事了,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当事人需要多次往返于相关部门,道交一体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缩短了理赔时间,缓解了精神压力。”
“我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建成首日便司法确认3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章杰说,道交一体化平台打破了交警、法院、保险、人民调解及仲裁等参与事故处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高效、公正、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