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祝花 冯燕)7月30日下午,家住山东禹城市张庄镇万仁小区的司老汉终于拿到了承建商给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这意味着禹城市司法局援调联手、多方努力,让他反映多年的老伴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说起这起纠纷,时间要追溯到四年半以前。2014年12月5日,因为天气寒冷,家住禹城市张庄镇万仁小区的司老汉和老伴在楼房内生起了炉子。让人没想到的是,司老汉和老伴竟然双双煤气中毒。老伴李某某当场不治身亡,司老汉住院治疗11天后康复。出院后的司老汉一直纠结不安,经反复查看终于发现楼房内烟筒所接的卫生间排气孔不通,认为楼房建筑质量有问题。事故发生后,建筑商程某某通过有关人员给司老汉支付15000元后,拒绝再予赔偿。期间,司老汉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解决,镇信访办虽经多方努力,一直未能让双方达成共识,矛盾长期悬而未决。
无奈之下,2019年7月17日,司老汉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反映解决。司法所长孙文学和正在司法所值班的法律顾问徐光刚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承诺全力以赴帮助解决。
考虑到司老汉年过八旬,既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来源,徐律师当即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汇报,为司老汉提供了法律援助。随后,张庄司法所组织镇人民调解团成员和徐律师分头开展工作,寻找知情人,查找相关证据资料,联系建筑商程某某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在充分了解情况,全面掌握证据的基础上,7月26日,张庄司法所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徐光刚律师代表司老汉陈述了法律意见。通过背对背听取双方意见、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双方的争议点越来越明确。最后,司法所充分采纳律师意见,合理确定了双方法律责任,明确了司老汉住院期间发生费用和其老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数额、时限以及卫生间排气孔整修要求,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订后,张庄司法所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多次督促当事人想方设法履行协议约定内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协调催促下,承建商程某某信守协议约定,如数把赔偿金交给了司老汉。
至此,一起历经多年的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终于得到成功化解、圆满解决。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共同努力,化解疑难纠纷,既解决了信访棘手难题,又维护了弱势群体权益,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应有担当和作为。(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