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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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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曲立明)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立足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不断拓展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加大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行政纠纷有效化解,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和解带来的红利。
 
  为顺利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该院积极推动东昌府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挂牌成立,并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最大限度地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重要司法保障。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挂牌成立只是完成了第一步工作。为真正发挥其效能,切实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该院全力争取行政机关、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开展上,由区法制办主导,培养、选拔调解员,从政府法律顾问团中挑选有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组成和解律师团主持和解,从法院选派熟悉行政管理、善于联络沟通的审判人员指导和解,建立长期有效的调解机制。
 
  在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公正公平的同时,东昌府法院尽力让群众体会到高效便民。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时,既考虑案件经过充分调解,深入与当事人沟通化解,也考虑效率和法院相关案件的审限问题。在调解过程中,所有涉案工作人员做到不推脱、敢担当,速调速裁,一旦发现调解不成,抓紧把案件归还法官,进入审判程序,减轻当事人的时间成本,避免因程序拖拉导致当事人产生新的矛盾。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英表示,继续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为推进工作的抓手,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切实高效缓解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