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自蓝色风暴“夏雨强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东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积极制定方案,全面梳理排查执行案件,集中力量实施强迁行动。截至目前,已执结涉房屋腾让强迁案件6件,协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外地法院执行房屋强迁案件2件,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6月13日上午,青岛全市法院蓝色风暴“夏雨强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后,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度下,市南法院立刻组织20余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出动5辆警车,前往市南区某执行现场,配合山东省高院强制腾迁一大型酒店,强迁历时3小时顺利结束。
6月14日,市南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对市南区江苏路某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之前被执行人付某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等方式,不配合法院履行交房义务。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涉案房屋房门紧锁,多次敲门无人应答。经询问邻居及社区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付某慑于法院的强大执行压力,已经自动搬离。执行干警遂组织申请执行人接收房屋。
6月16日,市南法院同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同胞兄弟一起来到青岛市市南区平原路某处房屋现场,执行干警现场对双方进行执行约谈,促成同胞兄弟达成谅解和让步,被执行人同意将房屋中的物品搬走。6月18日被执行人将房屋钥匙交至法院,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完毕房屋交付义务。
6月18日,申请执行人汪某与被执行人刘某返还原物纠纷执行案,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涉案房屋一直由被执行人刘某一家居住,后经落实政策,房屋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所有。判决生效后,刘某自行搬出后,但其年事已高的姐姐刘某某又搬入居住。刘某某对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经法院向其释明恶意执行异议的不利后果,刘某某主动撤回了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刘某某生活困难,同意给刘某某2万元的房屋补贴,双方握手言和,刘某某自行将涉房屋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6月20日,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丁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抵押房屋。因丁某某涉嫌刑事犯罪,现羁押于青岛市看守所,涉案抵押房产由其前夫和女儿在内居住,拍卖成功后,被执行人的家人一直拒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被执行人前夫和女儿一直以唯一住房为由拒绝搬迁,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给被执行人一家保留18万元作为房屋租金,被执行人前夫及其女儿自动搬离了涉案房屋,案件执行完毕。
市南法院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思路,在“夏雨强迁专项行动”全力开展之际,全力做好协助外省市法院执行工作。6月11日,上海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市南法院请求为该院房屋强制腾迁工作提供协助。市南法院第一时间安排执行干警与黄埔法院对接,协助黄埔法院顺利完成腾迁工作。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执行行动,不断扩大强迁工作战果,稳步推进“夏雨强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形成涉房屋腾迁案件办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