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规范推动普惠均等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研讨会在济宁市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构建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6月17日至19日,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研讨会在济宁市召开。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谢文广参加并主持会议调研活动,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副处长朱孝磊、四级调研员刘晓峰、一级主任科员管成良以及济南、青岛、枣庄、济宁、威海、临沂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负责同志参加研讨调研活动。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瑞林陪同调研并致辞。
与会同志聚焦出台“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逐条对公共服务规范标准进行了讨论,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评价标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还就山东省法律援助考核标准征求了意见。
谢文广巡视员和参会同志现场指导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地考察了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一体化平台。到兖州区、嘉祥县、邹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调研。巡视员一行详细了解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律师代表深入进行了交流,并对济宁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谢文广巡视员指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济宁市要再接再厉,求突破,出实效。一是紧盯“高水平”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建成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着眼于精准、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同时,要充分调动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优势,切实发挥好基层站、点一线的作用。二是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要继续运用意见征询、听庭、回访、评估结案审查等质量监管机制,努力让弱势群体享受至少符合质量标准的法律服务。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改革,善于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推广公共法律服务成果。要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做法,并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氛围。(山东济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