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迅速发展,辖区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案件逐年增多。为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山东烟台市牟平法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设立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旨在打造一个集办案、联防、宣传“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引导公众主动走进自然、亲近自然,自觉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共建美丽烟台,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省院高度重视打造一流法庭
自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动工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年5月15日,省高院张成武副院长一行到我院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建设工作,高度肯定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建议,要求力争打造全省一流的、示范性的环资巡回法庭。5月16日,省高院张成武副院长等一行人在牟平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召开三级法院座谈会,就各法院近几年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作了交流探讨。
通过连续两天的调研及座谈交流,牟平法院积极响应省领导号召,下大力气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建设规格,精心打造全省一流的、示范性的环资巡回法庭。在与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工委管委对接后,牟平法院将坐落于昆嵛区中心位置的原昆嵛镇卫生所的上下两层楼房重新改造装修,对诉讼服务区、调解区、庭审区、办公区等进行了设计划分,对庭审设备进行了严格的招投标,以便打造区域分明、功能齐全、设备精良的高规格环资审判巡回法庭,预计今年7月份,巡回法庭将正式启用运行。
那么,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有哪些独特之处?请随小编详细了解:
创新审执方式提升专业化新水平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环资审判工作长足发展,牟平法院准确把握环资案件的公益性、复合性、专业性等特点,高度重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构建环资审判专门化审判体系新格局。
一、全新的集中审执方式
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内设专门审判机构,由牟平法院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部门分别选取1名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化团队,打破传统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立的情况,建立“立审执合一”的工作模式,减少案件中转环节,创造性地将全区山林、水土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纠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养马岛旅游度假区涉旅游纠纷案件统归昆嵛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审理、执行,加速生态环境纠纷案件的处理进程。
二、完善的诉讼运行机制
在探索巡回法庭的诉讼机制与运行机制时,牟平法院建立便民诉讼机制,落实“一次办好”的改革要求,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实行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机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畅通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绿色通道”,同时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真正实现到争议地倾听诉求,了解纠纷成因,核实证实,化解矛盾。并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见证执行,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开审判执行过程,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公众参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审执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三、特有的环境保护手段
进一步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目前,环资审判团队已针对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展开调研,在下一步审理过程中,将依托行业职能监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制定的修复方案,实行以法院裁决的方式确定恢复原样、替代修复等的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最大限度保护生态资源。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门审判程序及司法救助程序,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等社会团体、环保行政机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有序开展。
加强部门联动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牟平法院的环资审判虽然刚刚起步,但已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全流程系统治理等相关机制建设,提高环资审判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一、注重多方参与解纷
环资旅游纠纷不是简单的审判案件,牟平法院在探讨调解机制的过程中,积极与林业、海洋渔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建立涉生态环境资源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讼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提前介入、“诉非对接”工作,全力化解防治相关纠纷,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二、注重部门联动配合
针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难度大、涉及面广、利益因素交织等问题,牟平法院主动同公安局、检察院、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配合,在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判决的监督与执行方面做好衔接;在综合治理上,与林业、环保、国土、水利、农业等行政职能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动参与综合治理。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治网络。
三、注重司法分析研判
环资旅游纠纷复杂且多变,为了加强对宏观行政管理漏洞、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的深入分析,环资审判团队定期从案件中研判影响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及时对环境风险作出评估,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牟平法院会向党委、政府及林业、公安、国土等提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维护生态文明的司法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保护案件的发生。
强化多元法制宣传拓展审判工作新成效
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中设有高清科技法庭,可将庭审情况现场直播并同步上传至互联网,扩大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工作中的融合运用,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信息公开,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全程留痕可查,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加大巡回审判力度
做好重大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争议地巡回审判工作,通过群众旁听的方式,扩大案件审理效果,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同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见证执行,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众参与度,让更多的人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巡回法庭启用之后,将充分运用“两微一网”等相关媒体平台,联合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发布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工作动态,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以及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
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是人民福祉所系,也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山东烟台市牟平法院将秉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最专业的司法保护生态资源、服务绿色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让烟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山东烟台市牟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