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禹锡)5月28日上午9时许,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姚某来到山东省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三面写有“一心为民,情暖人心”、“为民解忧,爱心永存”、“秉公执法,高效快捷”的锦旗分别送到该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干警手中,对经办此案的法院干警表示感谢,同时也是对该院立、审、执部门工作的肯定。
要说当事人送锦旗一般送一面的较多,一下送三面的还真是少见,但当事人姚某却声称送三面也不觉得多。“我攒了好几年的钱交了首付款,就是为了买这个房子当婚房用,没想到却弄出这么多事,要不是你们这么高效办案,估计这个婚我也没法结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好,送三面锦旗也没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买房风波 当喜事遇上糟心事
2017年,时年28岁的姚某看着身边的同学、朋友都相继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内心不免也有些着急,好在万事俱备,只差婚房,工作了几年攒了一些钱,付个首付问题似乎不大,于是姚某便开始四处打探合适的房源,终于,在同年11月份,姚某找到了心仪的房子,虽说是二手房,但是地段和周边配套还都不错,也还算满意,当即便与房主李某商谈价格,最终双方决定以85万元成交,合同签订的当日,姚某便向被告李某支付了定金5万元。
双方约定:原告以总价85万元整的价格购得上述房屋,屋内其他设施设备随房屋一并转让,转让价格包含在上述房款内,不再另行支付价款。原告在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被告房款25万元,加定金合计30万元作为买房首付款,被告办理出房产证后30日内与原告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姚某本以为购房事项就此会按部就班的进行,但事实却并非他所想,房主李某在收款后,不但没有积极协助姚某办理房产证,也未偿还房屋原有的银行贷款,经姚某多次催促,李某不但拒不交付房屋,而且还表示要求加购房款。这让姚某大跌眼镜,心凉了半截。如此违背信义,让姚某无可奈何,只能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高效审结 让原告吃上“定心丸”
2018年5月2日,姚某来到烟台开发区法院申请立案,并向该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李某名下位于烟台开发区某处房屋一套,同年5月22日经过该院审查后做出查封三年的裁定。2018年7月16日,经过短暂的排期后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案审理过程中,该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协议,被告李某负责解除房屋按揭贷款抵押,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姚某名下,如违约,支付违约金80万元,原告姚某在房产证办理至本人名下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商业贷款,待贷款批准后一次性支付被告李某房款39万元。经过一系列努力,终于促成了调解的达成,姚某这下总算吃上了“定心丸。”
倾力执行 决不让判决成“白条”
眼看约定日期即将接近,但被告李某那面似乎一直没什么动静,过户心切的姚某遂即拨打李某的电话进行催促,但此时姚某这时才发现李某已处于“失联”状态。
2019年3月1日,姚某遂向烟台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收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始末,随后多途径打探被告李某的下落,但始终无果。为了不让申请执行人财产继续受损,该院执行局决定先行采取由原告支付被告房屋剩余按揭贷款35万元进行解押,再将被告房屋强行过户到原告名下的方式进行处理,最后由被申请人李某向申请人姚某支付剩余差价及违约金。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法律白条”既不符合裁判准则,更违背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底线,烟台开发区法院在公正审判和强制执行的相互配合下,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说。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确保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从而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自2016年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以来,烟台开发区法院累计执行标的额达到8.33亿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883人,用足强制措施,近三年来采取拘留措施40人次,罚款2人次,启动刑事追责4案5人,进一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信用惩戒机制,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