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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5月21日,山东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刘家义等省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学习海南省调解工作经验,总结交流我省做法,研究统筹推进新时代山东调解工作措施,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服务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解维俊主持会议。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致辞。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李端卫传达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洪旭,烟台市副市长赵峰出席会议。林峰海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省司法厅重新组建后召开的全省首次调解工作会议,标志着全省调解工作站在了新起点、开启了新征程。会议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主题,总结前期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宝贵经验,研究统筹推进新时代全省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对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调解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林峰海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调解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要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推动调解规范化,抓紧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体制,着力做好行政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推动调解集约化,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工作领域,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加强探索实践,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更新调解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调解、调解优先、预防在先的理念;完善调解制度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创新调解方法载体,实现调解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随身化;注重加强理论研究,为科学研判、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队伍保障和经费保障,为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解维俊指出,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调解工作的新变化,在职责定位上实现由指导人民调解向统筹指导多种调解转变,在调解主体上实现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在调解方法上实现由传统方式向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转变,在职业要求上实现由低水平专职化到高水平专业化转变。要切实履行好调解工作新职责新任务,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履行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大力开展行业专业调解工作,统筹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人民调解重点是组织规范,行政调解重点是业务规范,行业专业调解重点是对设立和收费进行规范;加快推进调解手段智慧化,建好用好“智慧调解”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大数据库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持续推进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以贯彻落实省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着眼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发展的路子,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汇报,严格抓好落实,开展好专项活动。
 
  会议期间,林峰海接见了全省10位人民调解专家代表。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烟台市开发区重大矛盾预防调处中心、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门楼司法所(门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两甲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信访局、省工商联等6个省直部门,烟台、淄博、临沂市司法局,青岛市城阳区、邹城市司法局,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省高院、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信访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烟台大学、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高校代表,各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业务科(处)长、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及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共1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