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相金凤)6月16日,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家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省厅制定的《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根据临沂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司发〔2019〕17号)要求,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新部署,践行党建引领、服务为民的总体思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规范和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组织这次年度考核,对我县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和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整治和依法规范,切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质量、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推动新时代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均衡性、可持续的新发展。
王家祥指出,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实现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两个全覆盖,将实惠、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主动融合到乡镇振兴战略中,不断提高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沂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