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恩廷)近年来,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不断拓宽审判服务职能,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多举措维护消费者权益。
快立、快审、快执,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为消费者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快速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等措施,方便消费者维权;对于争议不大的维权案件,充分行使释明权,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就地化解矛盾;针对消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了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对所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为消费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福山法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21件,无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加强多方联动,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与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系,积极参与消费者维权纠纷的调解工作,简化诉讼程序,通过自行和解、人民调解、消协调解等多种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力求双赢;对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件,认真做好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及时冻结、查封、划拨款项。
严惩刑事犯罪,强化消费者维权力度。对于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假冒商标、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等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理性维权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法官走上街头,采取义务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保护权益的常用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理性消费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留言回复专栏、立案信访窗口等民意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消费维权纠纷的热点和疑难问题,收集消费者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线解答有关消费维权问题,方便消费者随时联系、咨询,扩大宣传覆盖面。2018年以来,福山法院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消费者法律咨询30余条。(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