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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出台服务民企八项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时满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坚持平等保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实施方案》,从审判、执行、助推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出8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青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依法保障投资者权益、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这些措施包括,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及涉外地企业投资案件。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依法高效执行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及涉外地企业投资案件。坚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对由企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确实存在违法情形的,坚决依法纠正。坚持司法助推政务诚信建设,对因政府违约导致的案件及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依法高效审结及督促有关机关及时履行。
 
  对涉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对已经审执结的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产权保护等的行政、民商事和执行案件,确实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启动再审,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