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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区司法局采取多种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中华)近年来,山东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采取多种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该局将以宣传活动为牵引,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宣传活动,加强在最基层的宣传;联合区残联、妇联、建筑业管理处等单位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与电视台合作,开展好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及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和公众知晓率。
 
  推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每周一至周五由各律师事务所安排专业的律师到援助窗口轮流值班,面对面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精准指派专业对口援助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推荐业务专长符合案情需要的律师,并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直接为当事人指派援助律师,解决了当事人和律师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充分了解律师的业务专长,选择适合自己的援助律师。律师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更好地为当事人纾难解困,增进了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信任,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全程跟踪,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院等单位的联系,通过信息反馈、回访、走访等方式,对援助律师办案情况实施监督,全方位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打造好群众认可的法律援助服务。(山东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