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连翠婷)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自3月起,山东沂南县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一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联合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君悦广场设立法治宣传站,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法律咨询点等方式开展消费者维权咨询和服务活动。
二是送法进社区、进集市。组织各基层司法所走村入户,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上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消费维权等问题。
三是送法进校园。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教育课堂、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扩大宣传面。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等,发布消费者维权知识、典型案例等,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了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山东沂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