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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峄城区:网格化管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成立)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整治行动,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优势,采取网格化管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由点到线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以乡镇街为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宣传和特色宣传相结合,在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调解工作室法制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法治宣传海报,在中小学校开展主题班会等主题活动,以文字图画语言的形式普及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并且因事而谋、顺势而为,利用拥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峄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峄城普法”头条号等主流平台,加之各镇街社区矫正人员微信群等进行网络宣传,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使辖区内民众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
 
  二是由线到面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认真摸排辖区内每位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通过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询问家庭成员了解社会关系、生活工作情况,到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社区家庭走访调查等方法全面摸排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底数,针对日常监管难度较大、重点身份、人身危险性较高、近期思想波动大的社区矫正人员重点监督,全面作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未发现我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涉黑涉恶情况。
 
  三是由点到线搜集证据摸排完整线索链。将在矫人员走访、矛盾纠纷化解与扫黑除恶相结合,深入村居街基层一线。排查梳理在矫人员有无接触涉黑、涉恶人员,是否曾经参与涉黑、涉恶事件;通过走访、谈心、警示等方式、鼓励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广泛联系基层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它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四是由线到面抓好联动有力收网。健全落实黑恶线索排摸和案件快速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局与公检法沟通协调,建立案件移送通报、请示报告、重点工作督查、工作责任等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辖区律师所,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涉黑涉恶案件的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多渠道多形式维权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