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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AB岗工作制度”落实“一次办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邵静 刘超)为落实“一次办好”工作改革,保证“一窗受理”服务窗口连续、及时、高效工作,更好的为群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山东日照市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AB岗工作制度”,确保办事群众“一次办好”。
 
  AB岗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岗的窗口工作人员(A角或B角),在一方因工作外出、学习、出差、会议、培训、休假或其他情况下,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对应的另一组工作人员(B角或A角)代为处理有关工作的制度,保证窗口工作不受影响。
 
  实行AB岗工作制度,促使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仅精通自身业务,同时学习替岗人员业务知识,培养工作“多面手”,随时解决群众需求。同时,AB岗工作制度能提升工作效率,杜绝因窗口人员外出而造成群众多跑腿、服务滞后现象,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深化“一次办好”服务理念,提升群众满意度。
 
  实行AB岗工作制度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为群众办理援助案件20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50余件,真正做到“服务不断档”,将“一次办好”落到实处,受到群众好评。(山东省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