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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司法局: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探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相金凤)近年来,沂水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基础设施、业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设,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让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真正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要求,全县19处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均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其中明星司法所已建成15处。实现了组织机构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综合保障标准化的“五化”要求,提高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对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县18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14处明星司法所依照前厅后场的布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大厅,配齐配全社区矫正工作室、心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等办公用房。
 
  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将基层司法所办公场所划分为“一厅三区”,即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和普法宣传区、纠纷化解区、执法管理区四个功能区域。基层司法所设立综合法律服务大厅;普法宣传区由法德讲堂、普法办公室组成;纠纷化解区由专职调解员室和视频调解室组成;执法管理区主要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区域,设有矫正对象监控室、宣告室、教育室、心理咨询室、训诫室等功能室。各功能区执法设施齐全,执法执勤用车、指纹签到(脸谱识别)系统、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施完备,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满足开展各项业务需要。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执法办案系统,采取视频监控记录及书面材料记录等方式,严格管理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制作,强化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实现内网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和案件办理的信息化。
 
  加强设施装备配备。建立完善司法所装备配备目录,配备服务群众所必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和网络查询设备。根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社区矫正人员考勤机等设备,为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骨干等配备了移动终端,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健全司法所组织机构,由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明确各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19处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2人。
 
  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根据司法所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际需要,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繁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每个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司法所管理,充实了司法所工作力量。
 
  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以干代训、岗位轮训、执法培训和结构化研讨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三、明确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提供法律服务。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介绍等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服务,并拓展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管理规范有序,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做好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调解。今年以来,各基层司法所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838起,没有引起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等。
 
  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打造社区矫正“电子围墙”,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移动、联通、电信三卡定位管理,实行网上点名、越界警告。各司法所配合“人脸识别仪”和执法记录仪,建立电子档案存留执法录音录像资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执法活动,联合县检察院监所科,每季度对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进一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成立“谁执法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志愿者队伍,各基层司法所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定向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汽车站、火车站、景区、宾馆、银行、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摆放宪法文本;在各乡镇辖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各乡镇在提升和新建法治宣传阵地时,着重打造宪法元素,促进宪法精神家喻户晓。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18年各乡镇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和新建了一批法治宣传阵地,如崔家峪镇和马站镇提升了法治主题公园,高庄镇、四十里镇新建了法治一条街,院东头镇新建了坡子社区和土城社区法治阵地。
 
  四、创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方法
 
  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律服务。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调处矛盾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结合全国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系列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促进“平安沂水”建设。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交流平台。搭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形成微信群等多形式服务矩阵。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吸收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以及热心群众加入,为辖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和有效法治宣传服务。司法所牵头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吸收乡镇(街道)有关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加入,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有效宣传政策法规。
 
  五、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
 
  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量,将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县359个农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并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每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律师会客厅。律师定期到社区值班,免费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确保群众不跑一里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山东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