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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岚山区司法局:创新开展法律顾问“月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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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孔倩倩)为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和惠民服务质量,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创新提出建立法律顾问“月例会”制度。
 
  该制度首先在岚山区巨峰镇试点。例会由司法所负责组织,时间为每月10日前。参加人员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签约法律顾问,必要时可邀请村居干部参加。法律顾问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本月服务计划,司法所负责人通报上月法律顾问考核结果。每个季度的第一次例会上,法律顾问要提交本季度法治讲座提纲。
 
  试点完成后,该制度在岚山区全面铺开。目前,岚山区八个乡镇均能按时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例会。该制度是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力提升了法治惠民服务水平。(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