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涛)“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不忘初心 ,砥砺奋进,紧紧抓住“平安兰陵”、“法治兰陵”建设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与实干,扎实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创新发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护航平安兰陵建设。
一、普法宣传齐头并进,法治环境风清气正。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兰陵县司法局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营造百花齐放新格局,在运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单、宣传展板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着力构建“全媒体普法体系”,打造了一系列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微信客户端等为载体的法治宣传平台,借助微力量,拓展普法“微平台”,切实做好“最后一公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兰陵司法局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大力推进贫困村法治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实现“法治宣传一条街”在全县贫困村中全覆盖。
二、基层工作建章立制,平安兰陵坚如磐石。兰陵县司法局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严格内部管理,落实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制、所长述职述责、所务公开等工作要求,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加强业务管理,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加强与各镇(办)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介入各镇(办)中心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现了与各镇(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双赢局面。并将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延伸,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既延伸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又大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满意度,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法治宣传零死角、矛盾纠纷零上访”的目标要求。
三、矫正帮教真抓实干,维稳底线牢不可破。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统筹之下,“治本安全观”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持。兰陵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认真学习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改革新成果,新思路。将“治本安全观”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之中;站在新的思想高度上,准确把握相关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综合施教,从而实现矫正效果的最大化。我局将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中攻心治本的方式方法,要从满足于“不跑人”“不发生案件”的底线安全观,向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安全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攻心治本、筑牢“软围墙”,提升社区矫正本质安全、持续安全能力。
兰陵县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在新时代、新起点、新高度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