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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博山区司法局开展宣传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任泽霖)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近日,山东淄博博山区司法局组织“区普法志愿服务团”的9名志愿者,轮流到中心路东首开展“宣传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悬挂“举止要文雅,出行要文明”的宣传横幅,头戴小红帽,手持小黄旗,身披志愿者绶带,顶着炎炎烈日到往指定交通岗位,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协助交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交通疏导,对过往行人进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讲解,热情答复问事问路,并对部分过往行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和纠正,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区普法志愿服务团”的志愿者规范有序的示范行动和礼貌周到的服务受到了过往市民的认可和欢迎,体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高了广大市民自觉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和依法出行观念。
 
  通过此次连续开展宣传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活动,为广大市民创造了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强化了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