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尹晓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家事纠纷呈现出新的变化,为了更好的解决特殊而复杂的家事纠纷案件,山东滨州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在秉公执法的同时也增加了更多人性化的理念,不仅有效化解家事纠纷,更保护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探索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家庭是一切活动的中心,家庭的和谐问题关系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命运。近年来,很多人家庭观念淡化,家庭意识下降,导致家事纠纷不断增多,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抚养赡养纠纷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在居高不下的家事纠纷案件中,离婚纠纷在家事纠纷中占比最高。
据民政部统计,我国离婚率自2003年以来连续14年递增,到2016年,我国离婚数已经达到364万对,加上法院判决的离婚数据139.7万件,去年有近500万对的夫妻离婚。滨州市全市法院2016年受理的一审离婚纠纷也达4664件。婚姻的解体不仅涉及夫妻双方本身,还涉及子女、双方父母,甚至双方兄弟姐妹,直接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由此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单亲家庭、问题少年、孤寡老人等等,必然对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管理等带来重大的影响和冲击。
法院是家事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和法制保障,在家事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因此,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司法职能,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共同搭建综合调处家事纠纷平台,进一步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能够大大提高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实效,提高社会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转变审判理念 设置冷静期“降温”
家事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关系、赡养抚养、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等案件,与普通民事纠纷不同,家事纠纷不仅涉及伦理性和身份关系,还包括情感利益,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应转变审判理念,不能简单的用法律规定来评判,而需要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修复危机婚姻和家庭关系。
“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行冷静期制度,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案件,经过充分了解,认定为危机婚姻而非死亡婚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冷静期,并安排每月不少于1次的回访,充分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完成婚姻的自我救赎。”博兴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莉说。据了解,2016年博兴县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共收案463件,结案456件,上诉12件,其中一审调解撤诉223件,一审准予离婚72件,一审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案件68件。
一对夫妻曾4次起诉离婚,但由于没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法官判决不准离婚。博兴县法院副院长穆秀峰介绍说,“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我们加大法官的职权介入,深入走访到社区、单位、学校甚至亲属当中去做感情调查,充分了解家事纠纷发生的原因,一切以调解优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今年以来,博兴县家事审判团队开展走访80余件次,因双方不抚养子女判决不准离婚案件25件。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加快,老年人离婚案件也在逐年上升,其中再婚家庭所占比重较大,由于财产问题,子女反对,感情不牢固等原因,最终导致双方提起诉讼。老年人离婚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安置,把老年人推向社会往往会无人照看。一对70多岁的老年夫妻,由于丈夫的家庭暴力,无奈妻子提出离婚诉讼,但离婚后没有社会保障,居无定所,博兴县法院审理法官考虑到这一问题后,主动联系村委做工作,最终解决了其安置问题。
建立家事法庭 彰显司法柔性
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自建院以来就高度重视家事审判,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助推家事审判改革,为更好地解决家事纠纷,展现人文关怀,2017年5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建立全市首家家事法庭,采用圆桌式审判,审判坐席上不再是对立的原告、被告,而是代之以丈夫、妻子等体现家庭身份关系的称谓,布置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通过阐述基本道德规范,唤醒双方的家庭意识,促使双方打开心结,化解矛盾。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李景春向记者介绍,在完善家事审判措施方面,开发区法院建立了全程和多元化的调解制度。在调解程序上,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在调解方法上,引入道德规范调解制度,以传统的“和为贵”道德伦理为基础,从民俗风情、社会舆论等多角度,利用“换位思考调解法”、“说理调解法”“劝导调解法”等多方式引导当事人调解。
为了尽量减少夫妻双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开发区法院建立起财产申报制度。制定财产申报表,当事人在第一次开庭时或者庭前填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主要包括房产、存款、车辆和其他财产,同时财产申报表明确记载了不如实申报将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自2016年受案以来至2017年6月底共受理家事案件219件,共审结家事案件207件,调撤98件,调撤率达到47.34%。(山东滨州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