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祥敏 丰琪琪 许春雷)5月12日,山东菏泽单县人民法院徐寨法庭通过庭审系统与被告手机相连接,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承办人许春雷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现居住地,向被告邮寄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与被告电话沟通。被告反映自己现居住在云南省普洱市某村小组,来往单县参与调解、庭审非常不便。考虑到被告现状,并与原告沟通,双方同意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先行调解。
承办人员先将庭审系统进行调试,通过庭审系统中的输出控制、证据一栏与书记员的笔记本电脑上的微信电脑客户端相连接,该微信客户端登陆后与被告微信接通,被告通过微信视频能清楚的看到听到审判庭内调解的全部影音,该系统还可实现对被告全程录音录像。审判庭内的法官、原告方也能同步收听收看到被告的画面,实现了“面对面”的调解。
这是单县人民法院将“互联网+”的先进理念和人工智能技术综合运用到案件调解、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近年来,单县人民法院安装了远程视频对接系统,可实现最高院对死刑罪犯远程视频的死刑复核;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了多功能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升级了13处高清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使用裁判文书纠错系统,提升了法官裁判文书的质量等等。上述措施提升了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提高了诉讼效率,提升了审判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菏泽单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