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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司法局五项措施把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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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仇晨光)为切实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实效,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郯城县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有力的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矫正小组建设。普遍成立由司法所、片区民警、社区或者村书记、服刑人员近亲属、社会志愿者等组成的“五帮一”社区矫正小组,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有一个专门的矫正小组,司法所分别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出现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处罚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是严格实行人员分级管理。根据《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科学的人身危险评估,实行分级处遇,因人施矫。对涉毒、涉黑、涉邪教和人身危险评估中再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亲自包案,进行重点监控,实施严管,严格监管其日常报到和集中学习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对综合评定一般、再犯罪风险较小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普管,要求其严格遵守司法所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管;对综合评定较好、基本不会再犯罪的服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从宽制定矫正措施,注重引导其回归社会。
 
  三是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控全覆盖。我局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打造了全覆盖的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定位、轨迹跟踪和越界警报。2016年7月以来,在手机定位的基础上,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佩戴GPS定位电子手铐。电子手铐的启用有效克服手机定位人机分离的弊端,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全方位、全时段、立体化动态管理,变“人防”为“技防”,大大提高了管控效果,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率已达到100%。
 
  四是认真落实“两个八小时”的矫正工作制度。丰富社区服务内涵,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打扫场镇清洁卫生等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保证每月至少八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塑造社会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多元化教育模式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心理辅导、现身说法、视频播放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同时加强对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签到考核,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书面警告,以此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把“两个八小时”制度落到实处,提升社区矫正效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行周汇报月报到、迁居、外出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对未按时报到、无故不参加学习、社区服务或态度恶劣,不服从管教的,及时进行训诫或警告,对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提请治安处罚和收监执行。截止今年五月份,全县共做出书面警告处理决定26人,建议治安处罚3人,提请撤销缓刑3人,有效震慑了社区服刑人员,提升了他们的服刑意识,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郯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