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现对一批已 进入执行程序,且尚未全部履行义务 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并敦促所有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尚未全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主动和人民法院联系,积极履行义务 。凡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 一经人民法院查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 罚款、拘留等 措施,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538-8625116
二0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