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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法院:裁判文书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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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隋娜)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落实裁判文书全面公开新要求,严把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规范裁判文书公开流程,完善相关考评监督机制,逐步实现了裁判文书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严把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关。根据实践需要,该院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院举办文书制作专题讲座5次,提升了干警裁判文书写作水平和技巧。每半年组织一次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促使法官树立精品意识,源头减少文书错误。制作《裁判文书校核表》、《易错要点提醒书》,列出代理人信息等19大项36小项重点校核对象、7大项17小项易错要点提醒,提升了校核效率和质量。坚持以评促改,审管办于每月初对照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细则表,对全院上月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抽查,并将典型差错裁判文书在内网“差错法律文书曝光台”进行曝光。目前,该院共曝光裁判文书9件,曝光漏列代理人等常见问题38个。
 
  规范裁判文书公开流程。该院出台《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明确公开裁判文书类型、不宜公开情形、相关隐私信息处理标准等,确保格式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拟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按照标准处理后,发送至审管办,审管办确定专人进行再次校核,合格后集中上传至互联网对外公开。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不宜公开的案件,承办法官需填写裁判文书不宜公布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管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不对外公开;对已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撤回的,承办法官需填写已上网裁判文书撤回审批表,层报审批同意后,方可撤回。
 
  完善公开评查监督机制。该院建立健全文书公开评查机制,努力实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已公开的零差错”的目标。审管办每月定期对各相关部门裁判文书公开质量、未录入生效时间案件数、案件已生效裁判文书未公开等情况进行督察,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裁判文书公开纳入部门和法官个人日常绩效考核。目前,该院共发布各类通报24期,指出共性问题39个,提出工作建议27条。由审管办牵头,每月定期组织各部门联络员,对全院已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法官并及时整改。截止目前,该院共自查法律文书5800余篇,修改完善1460余篇。(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