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刘刚 黄帅)“法院的法官来咱村里开庭了!”“大家都来啊”……12月的大冷天,村民们都从暖和的屋里走出来,聚集到巡回法庭的开庭地点。
12月9号下午,山东德州乐陵法院法官来到距离法院驻地将近15公里的村庄,在村支部大院里开了一次庭,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这是一起民事侵权类案件,原告系70岁的老人,因受伤无法走动,只能坐在轮椅上,而被告也是两个10岁的孩子,考虑到原告不方便行动,被告也是未成年人,为了方便老人诉讼,也为了此次开庭有更加良好的效果,于是法官们决定在他们的家门口开庭。
巡回法庭,这是乐陵法院的又一便民利民举措。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乐陵法院不断加强立案、执行、信访接待窗口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结合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现状,为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和军烈属立案开辟“绿色通道”;推行远程办案、巡回办案、就地办案等措施,方便农村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诉讼;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运用减缓免诉讼费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乐陵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