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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莒县司法局筑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道防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建霞 刘家鸿)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山东日照莒县司法局筑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严格“责任防线”。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所直接抓,社区调委会、村(居)调解小组配合抓,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制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防线”。县司法局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各司法所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以群众内部各种不稳定因素、容易引发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隐患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做到了矛盾纠纷件件底数清、事事情况明,纠纷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梳理出的重点稳控对象,实行由包案领导带队,安排专人盯防。对突发性急访、群访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严格“监督防线”。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的监督力度,对各司法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定期进行跟踪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的处理方案;走访群众,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