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成志宇)“齐都法庭主要审理离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乡邻侵权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法庭庭长刘永军如是说。
据其介绍,涉民生案件范围广、类型多,占齐都法庭审理案件的90%以上。“这类案子争议大,矛盾复杂,处理不好就容易激化矛盾,这也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上半年,齐都法庭同时受理了辖区某村的12起诉讼,均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之前各户的土地位置分布较乱,为便于统一种植管理,大家签订简易合同,交换了土地。”案件承办人张英斌介绍,后来部分农户反悔,想要收回自己原有的土地,但因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权责不明确,导致出现了纠纷。村委会前期进行调解,但并未奏效,最终部分农户将一纸诉状交到了齐都法庭。
了解情况后,为及时解决矛盾,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张英斌将12起诉讼的涉事双方召集到齐都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张英斌从邻里关系出发,全面分析各方利弊得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调解,12起诉讼全部撤诉,当事双方均达成和解。矛盾解决后,村委领导班子特意来到齐都法庭表达谢意。
这只是齐都法庭处理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民生案件无小案,民生问题无小事”。近年来,齐都法庭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认真对待每一起诉讼,接到诉讼后第一时间内做好登记,排期,从电子法院系统中做好分案,需要保全的及时打好保全裁定,找分管院长签字后,移交专门的送达人员。送达人员在送达方式上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自取、专职送达人员直接送达、通过邮政专递送达、公告送达等相结合,快速把需要开庭的案卷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在送达过程中了解矛盾缘由,及时开展诉前调解。承办法官本着以人为本,当事人满意的态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在审理案件时则尽可能走简易程序,做到上午开庭,下午即出判决。同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工作路线,维护群众权益,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涉民生案件。(山东淄博临淄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