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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莒县龙山司法所“四举措”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袁安松 刘云龙)山东省日照莒县龙山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执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
 
  一是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社矫执法工作,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其中严管类5人,普管类12人,宽管类4人,不断提高教育矫正针对性。
 
  三是确定每月20日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日。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对其表现进行考核,通过每周电话、每月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实施全面管控,并如实记录全部矫正程序和措施,形成完整的卷宗档案和台账。
 
  四是“人防、技防”双结合,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依靠“GPS手机终端定位”监管系统平台,每天至少一次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定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司法局为每个司法所安装了社区矫正“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该系统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更加真实准确的数据,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