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荣成法院:被判拒执罪方知悔 积极还款弥罪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曲衣羽)吕某夫妇得知自己因欠钱不还将被判刑,近日,二人积极筹钱,并争取孙某的谅解,山东荣成法院认为其二人行为已构成拒执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罪行,积极履行执行义务,缴纳罚款,遂判处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免于刑事处罚。
 
  吕某、刘某系夫妻,2014年,吕某开始承担孙某房屋装修工程,孙某将其所拥有的铲车给吕某,价格为27万元,后吕某又从孙某处取款10万元,并写欠条一张。还款期至,孙某索债无果,便将二人诉之荣成法院,荣成法院判决吕某二人支付孙某欠款37万,但吕某迟迟未付,孙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孙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荣成法院查封了二人名下的汽车,但二人仍拒不履行,荣成法院决定对二人各罚款1万元,但对此强制措施,二人丝毫不畏惧,2016年8月,检察院以拒执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二人得知自己因欠钱将被判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还款,争取从轻处罚。错已酿成方知悔,吕某、刘某虽积极还款,但也改变不也已犯刑罚的事实。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吕某、刘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二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履行了执行义务,缴纳了罚款,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遂判决二人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于刑事处罚。
 
  荣成法院在今年加大了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今年截止目前,已有5人被判拒执罪,多数老赖在荣成法院的打击措施下,主动还款。今年的执行案件中,共有430人主动履行,128人自动和解,有效地打击了欠钱不还的不良行为,维护了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