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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金乡法院坚持多措并举推进老年维权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郝涵冰)今年以来,山东济宁金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涉老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畅通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便民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饮水机、座椅、无障碍通道,并设立导诉员,可全程陪同老年人立案。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便利。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减缓免收诉讼费用、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庭前调解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等,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对涉老案件快审快结。
 
  二是加强调解工作,解决矛盾多元化。针对涉老案件多因家庭矛盾,法院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村委会)干部等参与调解,促使老人与子女等当事人冷静协商,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破损的家庭关系。今年以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涉老案件约达80%。
 
  三是集中优先执行,权益兑现及时化。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涉老案件纳入到涉民生案件中集中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必要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其履行义务,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兑现。今年以来,共执行涉老纠纷案件23起,兑现执行标的50余万元,其中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人,对2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四是营造敬老氛围,法制宣传常态化。结合巡回办案,通过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等方式,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开展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官服务联系卡、法制宣传册、在媒体上以案说法等方式,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营造敬老助老社会氛围。结合包村联户活动,通过一系列送救济款、慰问品等方式,拉近与老人的距离,让老人感受到亲情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