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田始峰 魏大为) 近日,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加快审判执行案件清理进度,对简单案件实行“快审速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简易程序使用率达到66.8%,同比提高24.4%。
据了解,山东枣庄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立案部门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将简易程序设置为默认程序;强化立案时原告的举证义务,确保提供的被告名称、住址、通讯方式信息准确、完整。立案及民商事审判部门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积极采取当面告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进行。
该市法院还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在审理案件时,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效辩论,尽可能一次开庭审结。
该市法院还推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确保简单刑事案件快审,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精审,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简易程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