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宁)2015年,胡某在槐某、许某的工地上干活时受伤,因为赔偿的事情几人闹到了法院。同年7月,经法院二审判决槐某、许某应给予胡某40万元赔偿金。案件执行却遇到难题,通过半年时间,在永寿法院法官温情感召下,终于追回部分执行款。
案件二审判决后,胡某向永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款,接到申请后,永寿法院迅速将此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但因槐某、许某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出赔偿金,法院依法对两人的账户进行冻结,没想到,所冻结账户中也没有可以执行的款项,此事便搁置了下来,但胡某案件的执行法官樊晖远一直没有忘记帮胡某追回执行款的事情。
因为被执行人执行账户中没有钱,胡某的赔偿金也就一直没要回来。今年9月初,胡某开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外出办事时,不小心与田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胡某和田某两人都受了伤,经交警查看,先让其回家各自看病,再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事情。
事故中胡某手腕受伤严重,这场车祸使胡某原本拮据的生活陷入困境。永寿法院执行局樊晖远法官得知此事后,来到医院看望胡某的伤势,樊晖远了解胡某的家庭情况,便拿出3000元钱为胡某垫付了医疗费。看着执行法官拿工资为自己垫付医疗费,胡某执意为法官写了3000元的条据,承诺待案件执行款追回时一定归还。
帮胡某垫付了医疗费后,法官及时联系被执行人槐某、许某,做起了两人的思想工作。经了解得知,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槐某和许某工地上资金周转不开,没有多余的钱给胡某赔偿,两人表示,现在不管胡某生活多窘迫,他们也没有多余的钱给胡某赔偿金,希望胡某再等等。
在调解时,槐某和许某在法官办公桌的案卷中看到了胡某写给法官的3000元条据,了解条据由来后,两人都被感动了,看到执行法官都在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他们认为就算借钱也要先给胡某一部分执行款。随后,槐某和许某遵守承诺,将20万元执行款送到永寿法院,并承诺剩余的执行款将尽快给胡某。
践行“两学一做”,司法为民更爱民,永寿法院干警一直在路上!(永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