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谢翠翠) 今年以来,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的现状,积极创新思路,巧用“两减两加”措施,缓解办案压力,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明显成效。
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尝试对案件数量做“减法”。该院在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发挥调解和疏导化解诉前纠纷的作用。2015年,该院正式成立调解中心,并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和司法确认室,在辖区5处人民法庭各设立一个法官工作室,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行业部门配合、基层调解组织参与的调解网络,建立联合调解、委托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多调联动机制,并与公安交警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建立案件对接机制,对关联性、同一性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提供解决纠纷的指导性思路,使部分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该院收案数并没有出现“井喷式”增长。
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为法官非裁判事务性工作做“减法”。该院挖掘内部潜力,将大量的非裁判事务性工作如调解、保全、送达、查证、接待等从一线法官工作中剥离,交由辅助人员完成。今年3月份,该院新招录的52名聘任制书记员全部培训完毕,将法律知识功底扎实的书记员全部充实到审判业务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繁重程度合理配置人数,探索组建“1名法官+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使法官更有精力专注于庭审、认证、拟定裁判等主要任务上来,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
加强和规范简易程序适用,为案件审判效率做“加法”。该院做实繁简分流环节,除法律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余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将责任落实到负责立案的个人,把好源头关;大力推行“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置简易程序流程示意图,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向其积极宣传简易程序适用的优势,把好引导关;严格“简转普”审批,由承办法官填写申请表,经庭长、立案部门和分管副院长审核同意后,同步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上办理“简转普”手续,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
将现有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为充实审判力量做“加法”。该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定出台了《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办案的实施办法》,明确把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等作为院、庭长审理案件的范围,并量化案件数量,要求院党组成员每年参与审理和主办的案件数量不少于3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参与审理和主办的案件数量不少于5件,庭长每年主办的案件数量不少于所在庭室年人均结案数的1/3;积极推行综合部门法官办案制度,抽调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等部门具有审判资格、从事过审判业务工作的同志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充实一线审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