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杨晟斌)近年来,山东成武县法院坚定围绕维护县域金融领域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和侵占、挪用等财产犯罪,全力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截止到今年八月份,共审结贷款诈骗、骗取贷款、职务侵占等案件19件23人。
一是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金融环境。针对金融机构的骗贷、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审理,从严惩处。对弄虚作假、乘机逃废债务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相应法律责任,杜绝假借破产名义逃废、悬空债务;对金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违法放贷、高利转贷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社会实效。在办理涉金融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在确保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金融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涉金融借贷、党政机关、民生、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等专项清理活动;运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在全国法院执行网上公布“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止到目前为止,共公布八批786人。),对其在融资信贷、置产兴业、高消费、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转移查封扣押财产等违法犯罪;及时受理、查处诈骗、骗贷等金融犯罪中企业和群众财产被侵害案件,高度重视控赃、追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四是延伸服务,打好金融风险“预防针”。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相互听取意见建议,在已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上,加强金融安全信息交流和案件信息联系,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加大对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金融法制观念,延伸司法职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典型案例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化解金融危机中涉及的法律风险,切实推进金融司法环境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