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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检察院法警统一管理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近日,在聊城市检察机关法警工作交流会上,莘县检察院作为先进典型介绍了法警队伍管理工作经验。近年来,该院严格落实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坚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统一调度,实现专警专用,为各项检察工作安全、高效、规范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编队管理,集中使用,迅速启动法警归队工作。莘县院坚持集中专职法警承担警务工作,但是长期以来,也存在部分法警分散在其他科室的现象,没有实现在职法警全部归队和统一管理。2012年,该院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规则》,对司法警察队伍实施全面整顿,及早启动法警归队工作,将分散在各个科室的法警收归法警大队,实现法警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调动、统一指挥。
 
  准确定位,高效履职,促进规范文明执法。“检警分离”是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该院实行司法警察归队管理,检警分离,各司其职。法警工作准确定位,突出参与、配合、服务、保障的职能,积极与一线办案科室联系,办案前参与制定预案,办案中观察案情进展,办案后及时总结经验,取得办案保障的主动权。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醒检察官采取应有措施,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建章立制,勤于练兵,打造专业法警队伍。该院加强人员机构建设,吸收了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员充实到法警队伍中,形成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法警队伍。坚持学以致用和按需施教原则,形成了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确保一线法警保持业务精通、身体强健的良好状态,科学处置履职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同时注重完善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抓好建章立制,实现科学管理,确保执法办案万无一失。近年来,该院法警大队配合办理的各类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自杀、自残和其他办案安全事故,检察官无一人受到不法侵害,展现了司法警察在法律监督工作中不可替代的力量。 作者:靳彭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