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种法亮)凡是到过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税郭法庭的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或其他百姓,从进入大门开始,院内的一草一木、墙壁上的文化建设、办公室里的桌椅摆设……处处彰显和谐曲。
税郭法庭共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法官5名,平均年龄只有33岁,就是这些人,就是这些“80后”,齐心协力唱响“和谐奋斗曲”:近3年来,平均年结案1200多件,每名法官年平均结案240多件,且无错案。该法庭先后在2014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3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五好法庭”;2014年12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5年3月,被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政法委联合评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2015年4月,被枣庄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2015年5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15年8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今年3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法官办案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属于“水火不融合”之事,如何让双方当事人“融合”起来同唱“和谐曲”?似乎难上加难,但税郭法庭的法官做到了——“握手言和”是一种和谐;官司输了,输的明白、输的服气;赢者,理解对方、谅解对方,这也是一种和谐……税郭法庭在打造“和谐法庭”中,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行业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一职多能”等“多元化调解”的作用,把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及时化解。
“诉前联合调解”是税郭法庭推出的一个由司法力量参与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由法庭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政府部门,对辖区发生的纠纷,在诉前介入,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化解矛盾。按照这一机制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该中心设在税郭法庭。“联合调解中心”根据工作人员的来源和专业特点有重点地安排他们参与到各类纠纷的调处当中,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主要由司法所和村委人员参与调解;情节轻微的治安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由镇政府、派出所人员参与调解;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主要由土地所、房建所人员参与调解;法官参与所有纠纷的调处工作。西王庄镇营子村87岁张某的3个儿子因家务琐事不尽赡养义务,去年10月,老人摔伤后生活不能自理,3个儿子不拿一分钱的医疗费用,使老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张某在看到“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散发的便民书后,即拨打热线电话要求立案。中心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到老人家中办理登记手续,然后,由法庭、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组分别到老人及其儿子家中了解产生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多次苦口婆心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在联调中心人员的共同努力下,3个儿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同到老人家中道歉,长跪不起,在场群众都深受感动。“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自2015年3月设立以来,已经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2起,成功率达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