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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之子李亚童律师详解:原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案受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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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前的胡学凡和妻子徐建初

  本刊记者 郑荣昌

  2015年12月22日至23日,广为关注的胡学凡受贿案历经波折(原定2015年5月开庭,后经历两次庭前会议、近一个月的补充侦查)后终于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胡学凡长期在安徽省黄山市当领导,任省旅游局长不久,以涉嫌受贿落马,尚未起诉就被当地媒体指为“受贿数额巨大”。在法庭上,其辩护律师李亚童雄辩滔滔,结论惊人:“胡学凡的22笔受贿(共496万元)指控一笔都不成立!”

  

  李亚童律师在审理本案的安庆中院门口

  庭审刚结束,记者采访了李亚童律师。

  实体之辩:何为受贿?

  李亚童律师介绍说,本案中,公诉人指控的22笔“受贿”大致可分三类,第一类属于真伪受贿争议,第二类属于普通的人情往来,第三类属于借款或借物——

  第一类真伪受贿争议?

  例一、对于一笔5万元的受贿指控,李律师出示了胡某的证词:“他们把我逼了6天,起先让我承认送了100万元,我坚决不从,他们就改为50万元,我还是不从……最后,他们降到5万元,我实在吃不消了,就认了。其实,我只是在胡学凡的儿子(简称胡子)结婚时送给胡子一个红包。即便这个红包,我也没有白送,因为胡家也送过我不少礼物。”

  例二、对于胡学凡的妻子(简称胡妻)收受朋友张某2万元到新马泰旅游的指控,张某当庭(他是本案唯一出庭作证的证人)否认了之前在检察院的笔录,称根本没有送钱这回事,而且胡妻也从未去过新马泰。通过李律师当庭对张某的询问,张某道出那个笔录的来由,其在做笔录的时候被扣在一个酒店长达21天。

  第二类人情往来?

  例一、袁某是胡学凡儿媳妇的亲舅舅,他在外甥女与胡子结婚时送了10万元礼金,检方认定这是袁某承接安徽省旅游局一笔印刷业务而送给胡学凡的贿赂。李律师出示了袁某一份证词:“外甥女结婚,舅舅送礼,这不正常吗?另一位外甥女结婚时,我同样送了10万元礼金。”

  至于该笔印刷业务,李律师出示了著名摄影家汪某的亲笔证词:“我将摄影作品提供给安徽省旅游局使用时曾明确表示,作品使用可以完全免费,但只有一个要求,印刷质量必须由我亲自把关,印刷厂家必须由我亲自决定。之后,我看到袁某提供的印刷样品,决定将全部作品交由袁某承印。”

  例二、涉及证人张某的指控还有一项就是他在胡子结婚时,送了5000元红包。他在法庭上这样回答李律师的发问:“我们家和胡学凡家是世交,胡子结婚时是我父亲交代我代表全家送这个红包以表心意。李律师在法庭上说:假如这算受贿,行贿人岂不是张某所代表的的‘全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