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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法院“四个强化”清理未结案件

浏览: 来源:齐鲁法制网

齐鲁法制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刘娜)今年下半年,该院高度重视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清理和化解积案,避免案件长期积压。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法官责任意识,防止人为拖延。通过“四个强化”措施,清理未结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审判动态监控。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立案庭对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每周汇总临近审限80%的案件,交分管院长进行催办督办;审管办每月对各业务庭审判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力求形成同比看进步,横比找差距,分析促提高的“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每季度召开分析例会,对全院整体审判运行态势进行总结,重点分析指标波动原因,查找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通过该项机制,缩短了办案周期,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强化审判工作调度。该院建立院长对正常审限内未结案件亲自调度、分管院长对其跟踪督办机制,切实防止“边清边积”,产生新的积案。审管办定期对案件情况指标变化异常的部门进行调度,与相关部门一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全面了解案件的审理进度,督促承办人尽快审结。

  三是强化质询定责和业绩考核。为避免案件隐性超审限,该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较长时间未结案件质询定责制度,根据未结原因分别认定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和无过错。质询定责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先树优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切身利益的影响致使法官不敢触碰审判效率“高压线”。

  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该院不断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案件未结的主客观原因,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鉴定、公告送达、中止审理等制约审判效率的突出问题。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解决了制约案件审理周期长的瓶颈,该院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