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强化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列为“疑难案件”,视为“一把手工程”,由法院院长挂牌督办或参与案件的直接审理,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去年以来,该法院共审理各类“疑难案件”500多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5%和91%。
该法院对被列为“疑难案件”的案件,坚持指导与查究相结合、督促与防范相结合,专门成立了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长以及部分资深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的疑难案件联席会诊小组,集体“会诊”这些疑难案件,并针对个案提出相应的参考意见,以挂牌督办、监察整改、易人办理等方式,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结。对于临界未结的案件,由联席会诊小组集体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案情介绍,认真探究造成当事人不满意、效率不高的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对症下药”,一案一议、一案一“方”。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法院执行局执行“广府一号”土地抵押借款合同一案,案件标的额本加息达1亿多元。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多次“把脉问诊”开出“药方”,对其建筑工地进行查封,并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依法进行了拍卖,用拍卖款分期分批偿还了90多户居民购房款以及其它款项,消除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同时,该法院还紧紧围绕市南工业区改革发展,依法稳妥审理涉及市属企业的破产改制案件,成立了全市基层法院首家破产清算庭,对每起破产案件,都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立案前加强与企业工作组联系,深入企业认真搜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资产及负债情况,认真核实职工身份和职工权益。针对大多数企业员工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对法律文书不掌握、报送材料不规范的现状,破产清算庭干警及时深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加强规范和指导,并在指定完管理人后,全程监督破产企业向管理人交接资产、印章、账簿及有关资料,实现了顺利交接。目前,已依法裁定受理了14家市属企业破产申请,涉及资产2.66亿元、职工4149人,终结了3家,为企业破产改制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作者:吉 喆 种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