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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法院:审委会委员从“听案”到“审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现在开庭”,随着王灿院长法槌的敲响,汶上法院审委会委员全部走上办案一线的工作拉开了帷幕,这是该院为适应审委会职能转化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院为切实把这一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制定了相配套的操作程序和办法。《办法》规定,审委会委员办案数量不得少于10件,且应包括不同类型案件。有分管业务的院领导直接编入所分管的审判业务团队,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没有分管业务的审委会委员按照自己业务所长,可以侧重选择自己熟悉的案件类型参加审判,所有案件均随机排期。同时,对委员开庭的案件还组织了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官参加观摩,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
 
   审委会委员参加庭审,不仅弥补了委员长期只听不审的短板,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压力,既防止委员偏听臆断,也提高了审判实践能力。截至目前,该院审委会委员人均审理案件11件,结案7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受到群众好评。(通讯员 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