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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纪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穿透式审判破开土地补偿困局,府院联动让九户村民权益告别“悬空”
    ——陕西省泾阳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卢佳 孙珍)“法官同志,补偿款收到啦!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7月初的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办公室里,洋溢着暖意与感激。九名村民代表将两面鲜艳的锦旗郑重地交到法官手中,锦旗上“耐心听取民诉求公正司法护民生”、“速断纷争解民忧高效司法暖民心”的金字熠熠生辉,映照着他们脸上由衷的笑容。这背后,是一场泾阳法院巧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深化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
 
    “多人多案”背后的真诉求:表面村务公开,实为权益落空
 
    案涉九户村民系多年前从外地搬迁至此村落户,2022年其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然而,土地补偿款却迟迟未能落入他们手中,理由是部分村民认为应当“共同分配”,争议之下分配方案长期搁置。为了解承包土地征收及土地补偿款分配信息,村民们先后要求村委会公开相关村务信息未果,又向镇政府申请责令村委会公开,事情未解决,他们继而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并表示对复议结果不服,九户村民最终将村委会、镇政府及县政府诉至泾阳县人民法院。
 
    泾阳法院受理该九起行政诉讼案件后,高度重视,并未简单就案办案。综合审判庭庭长迅速牵头,与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第一时间“解剖麻雀”。合议庭成员仔细翻阅九份卷宗,梳理原告的复议申请、政府处理文件及起诉理由等。经过深入分析和多轮研讨,合议庭敏锐地洞察到:虽然原告起诉的是村委会不履行公开职责,但其核心诉求是分配到其所享有的土地补偿款!这九起诉讼,是村民因权益未实现而“曲线维权”的无奈选择。
 
    府院联动精准发力,穿透表象直达核心矛盾
 
    “就案办案,只判公开信息的程序问题,无法解决补偿款分配的实质争议,只会让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引发更多诉讼。”合议庭形成了清晰共识:必须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将办案目标锁定在实质性解决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这个深层矛盾上。为达此目标,泾阳法院立即启动了府院联动解纷机制,主动邀请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共商对策,涉案县、镇政府负责人及村委会主任高度重视,各部门坦诚交流信息,共同研判法律与政策依据,搭建起协作解决纠纷的工作平台。
 
    实地调查+耐心斡旋,破除利益与观念的壁垒
 
    明确了“主攻方向”,法官们迅速走出法庭,多次深入涉事村庄。他们走访村委会干部、与村民代表及搬迁村民分别交谈,详细核实土地征收面积、补偿款总额、争议焦点等核心事实。法官们发现,僵局源于村民们对“成员资格”和“分配规则”的理解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信任裂痕。
 
    法官们化身耐心的普法宣传员和调解员。一方面,他们向村民讲解法律政策,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务公开的规定,以及《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的相关法条,以案释法,消除信息差和法律误解。另一方面,法院四次邀请九户村民代表和村委会代表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释明和调解协商。前两次协商,法官重点阐释了村民集体决议需在合法框架内进行,强调了九户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后两次协商,则侧重于引导各方放下成见,聚焦如何制定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被多数村民接受的、可操作的分配方案。法官们如同做“精密手术”一般,一点点剥离误解,弥合分歧。
 
    实质化解开花结果,“程序空转”终变“权益兑现”
 
    泾阳法院穿透诉讼程序、府院联动精准发力、调解说理双管齐下,最终破解了僵局!在各方共同努力和法院持续敦促下,村委会依法依规召开会议,充分考虑各方合理诉求,最终形成了公平合理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方案通过后,村委会迅速启动资金拨付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见证下,补偿款终于顺利分配到了九户村民手中。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九户村民心头的“疙瘩”彻底解开,很快便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一场可能演变为“马拉松式”官司的行政争议,实现了源头性、根本性、实质性化解。
 
    锦旗诉说感谢,司法温度暖人心
 
    当村民们带着锦旗再次来到熟悉的法官办公室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太感谢了!没想到法院不只是办案子,而是真真正正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这真挚的话语和鲜红的锦旗,是对泾阳法院法官智慧、担当和为民情怀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实质诉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所谓“穿透式审判”,核心在于不局限于案件表面诉讼请求和程序性争议,而是通过精准研判,穿透行政程序表象,直击纠纷背后的根源性实体矛盾,并依托府院联动、实地调查、联合协调等多元化手段进行“靶向治疗”。这一思维的关键在于“如我在诉”的情怀和“能动司法”的担当。它不仅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的秩序与权威,真正实现了“多赢双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