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解群案!
看陕西泾阳法院法官如何一次性实质性化解33起群体性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惠婧华 李维静)6月30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刘晓红法官团队以3案并30案,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了解、释法明理、沟通协调,成功促进33起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社会效果。33名业主代表也在七一建党节当天向刘晓红法官团队送上了“以个案化群案:以公心赢民心”的锦旗,表示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该33起系列案件,实质系业主认为其整体回迁商铺前往商场的通道受阻,要求物业中心立即停止侵权,开通相应通道并赔偿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走访面谈、电话询问。了解到该3案并非个案,而是还有30名业主也与该物业中心存在同样的纠纷。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刘法官深知若单纯依法裁判,往往只能解决法律层面的问题,工作重点应从案件“结没结”转为矛盾“解没解”。在全面梳理案情后立即向分管院长进行汇报,分管院长认为该案件涉及多起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结案了事。要求承办法官结合之前双方之间的矛盾点厘清纠纷,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双方纠纷得到实质性、源头性化解。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刘法官团队对该3案多次进行合议,通过对相关政府部门、消防大队了解业主商铺实际运营情况、案涉商业中心的消防情况。多次实地走访案涉商铺地处位置,在做足背调工作后将该3案的调解突破口定在自主经营、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上,通过组织双方多次现场勘察,多次“背对背”劝解,面对面调和,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33名业主当场撤诉并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化繁为简,多案并调,不仅体现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更折射出司法关切和司法温度。下一步,泾阳县人民法院刘晓红法官团队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一次性化解纠纷,以实干书写服务为民的暖心答卷。(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